试验条件
(1)试品应符合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
(2)每一试验项目应在匹配有适用和典型交流接触器的新的节电器上进行,在不影响其等效性的情况下,允许有些试验项目可在同一台试品上进行。
(3)在试验前允许在空载或负载条件下操作节电器数次。
(4)试验量允差
除在试验方法中已规定之外,试验参数允许误差规定如下:
电压:±5%;
功率因数:±0.05;
电流:±5%;
在制造厂同意的前提下为试验方便,用比规定更严酷的试验参数和试验方法时同样有效。
验证结构要求
(1)标志检查及标志耐久性试验
检查铭牌、标牌及有关技术文件标志的内容是否符合第5章的要求。
对节电器外壳上或铭牌上的标志,用手拿一块浸湿蒸馏水的脱脂棉花在大约15 s内来回各擦15次,接着再用一块浸湿汽油的脱脂棉花在大约15 s内来回各擦15次,标志仍应能容易辩认。
对有压印、模压等方法制造的标志可以不进行本试验。
在本标准规定的所有试验之后外壳或铭牌上标志应仍能容易辨认,而且没有任何翘曲现象。
(2)耐湿热性能试验
本试验采用Db试验方法。
试验时试品应按正常工作位置安装。
试验条件按7.1.1.1规定的严酷等级及GB/T 2423.4—1993第5章的要求进行操作。
关于试品的检测:检测工作应在条件试验过程中的“低温高湿”阶段的最后1 h~2 h内进行。此时试验箱中的温度为25℃±3℃,相对湿度在95%~98%之间,并避免在产品上出现凝露以致影响测试结果。
测量工作应先从测量绝缘电阻开始,然后进行工频耐压试验,测得的绝缘电阻值应不低于1.0 MΩ,耐压试验的电压值应为2000 V,施加电压的时间为1 mm。
(3)绝缘材料的相比漏电起痕指数(CTI)的测定
节电器所用的绝缘材料按GB/T 4207规定的试验方法、试验设备和试验程序等来验证相比漏电起痕指数。
绝缘材料的相比漏电起痕指数(CTI)值不应小于100。
如果制造厂从绝缘材料制造厂或其他可靠方面获得的数据确实能证明绝缘材料的CTI值大于100,可不进行本试验。
(4)耐非正常热和着火危险试验
对有关耐非正常热和着火危险而言,应优先在节电器上或节电器中取出的合适部件上进行试验。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允许用预选材料上的试验来取代节电器或其部件的试验。
节电器的绝缘材料(陶瓷材料除外)制作的部件,应按GB/T 5169.4的规定进行耐非正常热和着火危险试验。灼热丝顶端的温度如下:
(a)用以将载流部件和接地电路部件保持在正常位置所必须的绝缘材料部件,在960℃±15℃温度、试验持续时间为30 s±1 s下进行试验;
(b)不是用以将载流部件和接地电路部件保持在正常位置所必须的绝缘材料部件,即使与其接触,均在650℃±10℃温度、试验持续时间为30 s±1 s下进行试验。
如果几种绝缘材料零件由同一种材料制成而试验温度要求又不同时,只对其中一个零件按较高温度进行试验。
本试验仅在一台试品的零件上进行试验。
在试验仅在一台试品重复进行本试验。
施加灼热丝一次,试验时间为30s±1s。
试验时,试品应放置在预期使用的最不利的位置(被试表面在垂直位置)。
考虑预期使用的发热元件或灼热元件可能与试品接触的条件,应把灼热丝的顶端施加到试品上规定的表面。
如果条例下列条件,则认为灼热丝试验合格:
1) 无可见的火焰和无持续的辉光;
2)灼热丝移开30s内,试样上的火焰熄灭或辉光消失。
此外,试品下面的薄纸不应着火或松木板不能灼焦。
对有关耐非正常热和着火危险而言,应优先在节电器上或节电器中取出的合适部件上进行试验。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允许用预选材料上的试验来取代节电器或其部件的试验。
(5)测量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的计算和测量方法按GB/T 14041—2000的附录A,其测量值应符合基本要求。
(6)接线端子的机械性能试验
1)试验的一般条件
每一试验应先在完好的和新的节电器的接线端子上进行。当用圆铜导线进行试验时,圆铜导线应符合有关标准。
2)接线端子的机械强度试验
试验时,节电器的接线端子用1.0 mm2和2.5 mm2单芯硬铜导线,导线接上和拆下各5次,拧紧力距为1.2 Nm。
每次试验后,将拧紧螺钉(母)松掉。第二次试验时换用新导线试验。试后拧紧装置不得有损坏或变化。
3)导体的偶然松动和损坏试验(弯曲试验)
节电器的接线端子上连接导线最多根数为2。最小截面积为1.0 mm2,最大截面积为2.5 mm2。导线类型为单芯硬铜线。
按GB/T 14041—2000中的规定进行试验。
4)拉出试验
节电器的接线端子上连接导线最多根数为2。最小截面积为1.0 mm2,最大截面积为2.5 mm2。导线类型为单芯硬铜线。
按GB/T 14041—2000中的规定进行试验。
5)最大规定截面的非预制圆铜导线的接入能力试验
节电器的接线端子上连接导线为2.5 mm2的单芯硬铜线。
按GB/T 14041—2000中1.5规定进行试验。
验证性能要求
(1)顺序(程序)试验项目
节电器有二个程序试验应承受顺受顺序试验的考核,每一个程序试验均应在新的同一组产品上按规定的(a)、(b)…的顺序试验项目进行。程序试验中的所有顺序试验项目均不应失败。
1)程序试验1的顺序试验项目
(a)温升试验;
(b)动作条件试验;
(c)介电性能试验。
2)程序试验2的顺序试验项目
(a)接触器的接通和分断能力试验;
(b)接触器的约定操作性能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