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移动通信工作频段
原邮电部规定
160 MHz频段:138~149.9 MHz
150.05~167 MHz
450 MHz频段:403~420 MHz
450~470 MHz
900 MHz频段:890~915 MHz(移动台发、基站收)
935~960 MHz(基站发、移动台收)
IS-95CDMA
800 MHz频段:824~849 MHz(移动台发、基站收)
869~894 MHz(基站发、移动台收)
2、第三代移动通信工作频段
第三代移动通信系统主要工作在2000 MHz频段上,世界各国和地区频率分配的方式各不相同,目前国际和国内关于第三代移动通信的频率规划如下。
1、国际电联的频率规划
1992年,世界行政无线电大会(WARC)划分给未来公共陆地移动通信系统(FPLMTS)的频率范围是1885~2025MHz和2110~2200MHz,共230MHz。其中,1980~2010MHz(地对空)和2170~2200MHz(空对地),共60MHz频率用于卫星移动业务(MSS)。
在世界无线电会议(WRC95)上,又确定了2005年以后的MSS划分范围是1980~2025MHz和2160~2200MHz。
2000年国际电联代表在土耳其的伊斯坦布尔召开的世界无线电会议(WRC)上,规定了3个新的全球频段,标志着建立全球无线系统新时代的到来。这些频段是805~960MHz,1710~1885MHz和2500~2690MHz。
图1 第三代移动通信系统频谱分配 2、我国第三代移动通信系统的频率规划
我国第三代移动通信系统的频率规划见表1。表1我国第三代移动通信系统的频率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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